以“无我”的状态干事创业
党委宣传部 2020年04月22日 15:58 作者: 来源:宣传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时讲道: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无我”的状态是一种奉献,更是一种境界,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扬“无我”的奉献精神,自觉做到不言私利、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以“无我”的状态干事创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无我”的状态要求不谋私利。“公权为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作为党员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福利,自觉做到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要坚决抵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发生,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不被滥用。
“无我”的状态要求尽职尽责。尽职尽责是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是忠诚于党的“试金石”。当下部分干部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从根本上讲还是没有牢记尽职尽责的要求,与“无我”的状态更是相差甚远,必须坚决抵制和纠正。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立足本职,坚定信念、顾全大局,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
“无我”的状态要求不忘初心。“无我”处理的就是“我”和集体、“我”和他人的关系,涉及“公”和“私”、“大我”与“小我”的关系,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践行初心和使命要时刻保持“无我”的状态,“无我”的状态也要求党员干部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成名在乎无私,故在当而忘我。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无我”的状态,正确处理好“公”和“私”、“小我”和“大我”的关系,自觉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公”为标尺,正心、正言、正行,以“无我”的状态为国家的发展奉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