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的存在物,它是文化自觉的倡导者、文化多样性的推动者、文化创新的实践者和文化引领的先行者。从根本上说,高校就是通过文化来培养人和创造人的,它的办学过程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文化过程。文化发展是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先行基础。从文化的角度看,高校的内涵式发展,即是以“文化”为核心的校园环境与教学设施的特色发展,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发展,办学理念与大学精神的契合发展。
以物质文化推动校园环境与教学设施的特色发展
物质文化是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基础和载体,直观地反映着高校的历史、传统、特色和价值,是现代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校园环境、人文景观、教学和科研设施等有形事物,不仅是高校历代师生长期建设的物质成果,同时也是师生劳动、智慧的收获与物化。高校物质文化既能强化师生员工对精神文化的现实认同和直观理解,又为增强高校的发展力、竞争力和功能的充分发挥奠定基础。
以物质文化推动校园环境与教学设施的特色发展,就是要通过物质文化来实现校园环境和教学设施的内部优化,基础在校园环境建设,核心在教学设施建设。该文化源于每个高校人、每件事的积累和沉淀,源于校园的一草一木、一石一像、一楼一景的装饰和建造。如:北京大学的未名湖、清华大学的清华园、南开大学的周恩来塑像等。校园文化要“以物化文、以文化人”,使其置高校人于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中,置身高校,就好似置身于富有教育意义的课堂、不闭幕的文化艺术展览中,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陶冶了情操。教学设施的特色建设要着力于科研创新平台和良好的办学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网络、仪器设备、文化体育活动硬件设施。教学设施的特色建设在行业类院校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海事院校的航海模拟器和航海教学实习船,医学院校的附属实习医院,农林院校的农业实验园等等。总结来看,以物质文化推动校园环境与教学设施的特色发展是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内在要求。
以制度文化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发展
制度文化是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条件和保障,侧重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协调发展。高校制度文化是高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规范和规则的总和,它既约束着高校的办学行为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行为,又为高校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以制度文化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发展,就是要通过制度文化来深入挖掘高校的学术潜力,淡化高校的行政化色彩,平衡两者发展。第一,要制定能够保障教师在内涵式发展中主体地位的制度并坚决落实到位。如: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与教师聘用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科研管理奖励制度等。为确保制度的高效执行,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制度文化氛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提高每个高校人对学校制度文化的理解力和认同感,做到高校严格执行制度和教师自我执行与管理相结合。第二,在制度层面上赋予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更多的权力和责任,增加无行政职务的知名教授的比例,充分发挥这些学术组织的政策引导作用,如:允许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直接参与涉及学校发展的重要学术工作,保证学术权力的行使,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第三,要建立学术与行政权力行使的双重管理制度。两套机构平行运转,各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明确各自职权和范围。学术权力主要是对学校有关学术的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和审议权,行政权力的主要实施范围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用制度文化来规范学术和行政权力,建立有利于这两项权力规范的制度,努力克服行政权力取代学术权力,以行政方式处理学术问题的弊端,真正实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互不干预的协调发展,这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选择。
以精神文化实现办学理念与大学精神的契合发展
精神文化是高校内涵式发展的灵魂和核心,侧重于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的契合发展。高校精神文化是大学文化的灵魂和最高表现形式,体现了一所大学的凝聚力、创造力、生命力和影响力。它是广大师生员工在高校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理想信念、价值目标和观念体系的总和,主要分为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两个层面。
以精神文化实现办学理念与大学精神的契合发展,就是要通过精神文化来实现高校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的组合优化,挖掘高校内在潜力,实现高校的内涵式发展。第一,要实现学术自由和高校自治理念与科学精神的契合发展。高校实际上是一种以人才培养为主线的学术机构,追求真理的学术活动是高校的主要活动,必须以学术自由为前提。高校自治是学术自由的保障和依存体,决定着学术自由的性质、水平和目的。高校的科学精神主要表现为崇尚学术、追求真理、坚持学术自由、批判与创新的精神。学术自由、高校自治理念与科学精神的契合发展,主要体现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上,在培养学生的开拓进取精神的同时,提升他们的创新创造、自我管理等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培育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创新型人才,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第二,要实现以生为本和服务社会理念与人文精神的契合发展。高校的第一要务是培养人才,育人要以学生为本,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服务社会是大学文化的重要使命,要为国家、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和服务。高校的人文精神是以价值和伦理为核心的精神,立足点和归宿点都是“人”,最终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高校以生为本和服务社会理念与人文精神的契合发展,主要体现为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做到一切从学生的发展需要出发,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培育学生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