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宣传品使用秩序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3年09月17日 18:47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营造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良好校园环境,改变校内条幅等宣传品过多、过乱的状况。同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校园内宣传品使用规范如下:
1. 各单位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拱门等需经党委宣传部批准。请到校园网宣传部网站下载《德州学院条幅、展板申请审批表》,完整填写后送综合楼713房间,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位置悬挂、摆放。
2. 校园内禁止悬挂、摆放各类商业宣传条幅、展板。企业赞助各单位活动,应采用适当形式在活动现场宣传,不允许在校园内悬挂条幅、摆放展板。
3. 在学校团委注册的学生社团,需在校园内使用宣传品的,要先经团委审核,再经宣传部批准方可悬挂、摆放。
4. 各单位举行重大活动,条幅应控制在1-2条、展板1块,可在不同位置进行巡展。
5. 能使用综合楼前电子屏宣传的事项,应优先使用电子屏,不再同时使用条幅等宣传品。电子屏申请流程见校园网宣传部网站《校园电子显示屏使用和管理规定》。
6、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严格控制各类商业宣传品在教室、宿舍、餐厅等地的使用,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7. 学校将对未经批准悬挂、摆放、发放的宣传品及时进行清理。
德州学院党委宣传部